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全省和全市“两会”
期间信访安全等工作的通知
(哈办发[2005]3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为做好全国、全省和全市人代会、政协会(以下简称“两会”)期间的信访、安全等工作,确保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确保无重大信访事件发生。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两会”期间北京无集体访、异常访、滞留访,省、市党政机关驻地“门前清”。一是抓好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立即开展一次不稳定因素的全面排查调处工作,特别是对城市困难职工、农村贫困人口和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城乡结合部等特殊群体、特殊部位要排查到位。对重点人和上访老户要认真落实稳控措施,做到万无一失。一旦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指挥,组织专门工作组进驻现场开展工作,限期解决问题。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全力做好进京到省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对借上访之机,采取违法违规手段煽动闹事的,公安部门要及时调查取证,依法处理,避免因处置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而造成不良影响。对可能发生进京上访的,责任单位要提前与上访人签订“双向承诺书”,确保不发生群众越级进京到省上访。一旦发生群众进京到省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有关地区的党政负责人以及主管部门、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迅速到现场进行处置;必要时党政主要领导要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三是加强“两会”期间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专门研究、专门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预案,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法轮功”分子捣乱滋事。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及早部署,周密安排,加大防范控制力度,严防“法轮功”邪教组织在“两会”期间从事各种捣乱破坏活动。一是以实现“零进京、零聚集、零插播、零事故”为目标,有针对性地落实各种防范控制措施。以严防广播电视插播为重点,适时启动防范工作预案,加强巡防控制,严密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切实做好省、市“两会”重要场所的保卫工作,强化对“法轮功”重点人员的控制,防范“法轮功”分子滋事,加固“三道防线”,确保北京和我省、我市的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看管场所的管理工作,坚决制止“法轮功”分子的公开对抗活动,坚决防止集体自杀、自残、脱逃等恶性事件发生,确保看管场所安全稳定。二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法轮功”顽固分子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以深挖“法轮功”地下组织为重点,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法轮功”分子各种现行犯罪活动。公安机关要大力开展查失追逃行动,力争把负案在逃的“法轮功”分子抓捕归案,减少社会危害。
三、深入抓好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要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以消除隐患、加强防范,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目标,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一是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坚决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加强站点管理和监控。二是迅速组织力量对不安全因素较为集中、易发安全事故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立即责令整改。三是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检查和监管,特别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等薄弱部位的监管,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四是以棚户区、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为重点,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加大巡查力度,防止煤气管线占压、煤气泄漏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