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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晋城银监分局应将其监管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及时(最迟不超过2小时)向市政府、省银监局提出预警报告,同时通报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在各部门通报信息的基础上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

  3.2.2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预警支持系统(包括报警服务系统、信息报送与反馈系统等)进行定期的演练和维护,并定期对本部门的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 金融突发事件的分级



  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防止风险的扩散;当金融突发事件的等级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所上升时,应按升级后的级别程序处理。

  4.1 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事件:

  (1)具有全市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金融各行业已出现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要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

  (3)国际国内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市内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4)其他需要按Ⅰ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4.2 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1)对多个县(市、区)或多个金融行业产生影响,但未造成全市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县(市、区)或金融监管部门不能单独应对,需跨县(市、区)或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Ⅱ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4.3 较大金融突发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事件:

  (1)所涉及县(市、区)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跨县(市、区)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2)所涉及金融监管部门能单独应对,不需要进行跨部门协调的金融突发事件。

  (3)其他需要按Ⅲ级事件对待的金融突发事件。

5 应急响应

  5.1 Ⅰ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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