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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本系统春运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春运的相关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辖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本辖区内火车站、机场,以及人流、车流聚集的口岸、港口客运站、公路汽车站、火车票取票点等关键地区进行重点监控,成立联系畅通、反应迅速、分工合理的春运协调机构,以周密、详实的应急预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深圳机场区域由深圳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协调组织该区域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订有关应急预案。春运期间,各级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春运动态,出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时,有关领导同志要赶赴现场解决问题并及时将情况上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须于2007年1月24日前把本单位的春运工作方案、24小时值班电话、应急预案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周志文、张锦旺;电话:83168113、83168172;传真:83168167)。
  三、科学组织运力,确保春运工作平稳有序
  市交通主管部门要合理安排运力,提高运输效率,并督促公路、铁路、水路和民航运输企业认真研究和落实春运运力的准备和组织工作。铁路部门要根据客流情况,积极争取适时增开临时客运列车。公路客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交通部有关春运票价不上浮的政策规定,坚持社会效益至上的理念,尽可能组织足够的运力投入春运,进一步发挥春运主力军的作用。民航要继续开展春运包机业务。公交运输企业要保证充足的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车运力,组织好车站、码头、机场客流的集散,满足市民的出行需要。公、铁、水、航四种运输方式要合理分工,有效协作,确保今年春运工作安全、优质、有序地进行。
  四、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春运安全
  安全工作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各运输企业要把春运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抓好运输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各行业的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要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加强对运输工具、设施的安全检查,严禁将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公安、交通部门要针对道路安全形势严峻的局面,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品的查禁工作,严禁旅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
  公安、武警部门应联合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好火车站、机场、客运站及售票点、取票点等地的治安秩序;组织警力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票贩子、拉客仔;加强对车船巡查,防止在车船上发生抢劫等刑事案件,确保旅客生命财产安全;重点抓好深圳火车站、深圳机场、蛇口港客运站、各大汽车站及广深、惠深、深汕、梅林、机荷等公路治安秩序的整治工作,保证运输安全、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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