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生态市建设规划》的通知

  以“东西贯通、陆海相连、疏通廊道、保护生物踏脚石”为生态空间保护战略,依托山体、水库、海岸带等自然区域,构建“四带”、“六廊”区域生态安全网络格局,连通大型生态用地,隔离城市功能组团,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四带”分别是东西走向的北部边界生态承接带、中北部城镇生态隔离带、中南部山脉生态支撑带和南部滨海生态防护带。
  “六廊”分别是南北走向的宝安生态走廊、宝安-南山生态走廊、宝安-福田生态走廊、龙岗-罗湖生态走廊、龙岗-盐田生态走廊和龙岗生态走廊。
  第十七条 实施自然生态网络恢复工程
  “四带”、“六廊”生态网络最小宽度应在1公里以上。严格控制影响生态网络格局连通性的开发建设活动,逐步腾退已开发建设位点,改造成植被覆盖度较高的用地类型。生态网络内建筑用地比例控制在20%以下。
  第十八条 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
  修复和建设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严格保护现存红树林湿地,维护和营造适宜生境,并启动红树林适宜区域的营林建设。慎重开发海洋滩涂,建立填海公众听证会制度,严格控制围海造地。在河口地区严格控制影响河海交换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逐步恢复茅洲河、东涌河、西涌河、葵涌河、王母河河口等滨海红树林自然湿地。
  保护淡水湿地生态系统。开展流域综合整治,保证河流旱季生态用水和滨岸植被缓冲带用地,修复水生态系统自然特征。建设入库河口前置库,限制小型坑塘的填垫开发,维护小型坑塘淀洼及周边湿地自然状态。
  第十九条 保护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
  优先保护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山地林区、海岸珍稀植物物种生境、湿地及河流滨岸带等,规划近期、远期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面积分别达到国土面积的8%和12%。加强森林/郊野公园、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河流滨岸缓冲带等建设,提升重点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
  第二十条 恢复地带性森林植被
  制定造林绿化树种指引目录,加强乡土树种繁育技术研究,增强苗圃基地繁育乡土树种和供给种苗的能力,探索和优化地带性森林的造林模式,逐步采用乡土物种开展无林地造林、林分和林相改造,恢复地带性森林植被。
  规划近期25度以上陡坡和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园地退果还林,山体缺口治理率达到100%,森林覆盖率达到48%以上,乡土树种种苗繁育与地带性森林模式示范取得显著成效,实现生态用地保护从数量控制向质量提升的转变。
  第二十一条 均衡布局公共绿地
  通过均衡布局公共绿地,增加透水地面比例,缓解城市热岛效应,逐步使市民在居住区500米范围内可以享受到大型公共绿地。在大型绿地服务盲区,特别是在热岛效应强烈的宝安、福田和龙岗中心区,采用腾退置换方式降低区域建筑密度,增建单块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绿地或多块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中型公共绿地。
  切实保障社区绿地和单位附属绿地比例。医院、疗养院用地绿地率大于45%,学校、机关团体与社区用地绿地率大于40%,体育场馆、大型文化娱乐设施、市政公用设施、较大项目的工业用地绿地率大于30%,对外交通、仓储、商业、服务业、商业性办公等用地绿地率大于20%。
  第二十二条 调整大型公共绿地的结构
  在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集中公共绿地内选择一定比例的隐蔽区域,采用地带性物种,配置乔灌草结构,培育动植物多样性。山丘和湿地类公园内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主题公园内面积不低于30%。
  第二十三条 构建立体化的城市绿化格局
  制订鼓励立体绿化的相关政策。多渠道拓展城市绿化空间,积极推广屋顶和垂直面绿化,强化建筑群立体平台和立交桥护栏绿化,增加城市绿量。
  第二十四条 重视绿化设计的生态功能
  依据植物物种的生态、环境和景观功能设计绿化方案。在设计绿化方案时,根据不同区域对造氧、遮阳、除尘、降噪、吸收废气、保持水土、增加湿度等方面的功效需求,选择和配置植物物种,增强植物的生态服务功效。

第四章 建设循环高效的经济增长体系

  第二十五条 优化升级产业结构
  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动产业发展由加工基地向研发创新基地转变,由“深圳加工”向“深圳制造”和“深圳创造”转变。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和文化产业四大支柱产业,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及海洋生态产业,不断提高第三产业比重,促进产业结构的全面升级。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限制和淘汰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行业的发展,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和资源再生产业,重点推进电子通讯、能源、建筑、电镀和纺织印染等行业的生态转型,减轻产业发展对资源的依赖和对环境的损害。
  规划近期,第三产业比重达到51%以上,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值比重达到65%以上,万元GDP二氧化硫和化学耗氧量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43千克和1.10千克以下,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每人达到20万元以上;规划远期,第三产业比重达到60%以上,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值占高新技术产值比重达到70%以上,万元GDP二氧化硫和化学耗氧量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19千克和0.50千克以下,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每人达到30万元以上。
  第二十六条 合理调整产业布局
  按照生态功能区、区域环境容量要求和资源条件,重新整合优化现有产业发展格局,通过均衡化、差异化、园区化和生态化调整,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实现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一致性。根据不同的地域特点,产业发展突出重点、区别对待,合理安排地域分工与协作,推进薄弱地区的产业集群化。宝安和龙岗等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和高科技现代都市型农业,促进房地产、商贸、中转配送物流业和旅游业等产业的发展,提升宝安和龙岗区的产业发展水平;南山、福田、罗湖和盐田等区则优化整合,强化现代服务业主体功能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产业的均衡发展和差异发展。按照“工业入园、集中治污”的原则,加大老工业区和传统工业聚集区的改造力度,建设优势传统产业集聚基地,促进产业的集群化和生态化。
  第二十七条 完善产业发展机制
  按照“限制、淘汰、改造、提高”的方针,实行行业分类管理,制定产业发展目录,建立生态化的产业考核机制。设置项目引入门槛,严格项目引入和工业用地控制。建立退出机制,淘汰工艺技术落后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建立优先发展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以及改造和提高优势传统产业整体水平的激励机制。
  第二十八条 建设循环经济型企业
  依法推行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发挥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认证,鼓励产品进行生态设计和环境标志认证,加强企业生产全过程的环境管理。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建立资源节约统计制度,对高消耗重点工业企业实行严格监管和强制性清洁生产。以电子通讯、能源、建筑、生物医药、电镀、纺织印染、精细化工、交通、物流、餐饮为重点行业,积极创建环境友好企业、清洁生产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节能示范企业和节水示范企业,促使企业单位产品水耗、能耗、物耗、土地利用及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