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派专人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中的相关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定期汇报。
3、工商部门牵头,各部门配合,坚决取缔公路沿线的小煤场和非法加货场,搞好公路周边环境卫生,创优道路运输环境。
(九)卫生部门的工作重点
会同公安部门以及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探索,推动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抢救联动机制。
(十)教育部门的工作重点
协助公安部门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承租车辆的监管,并在大、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教学计划,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
(十一)宣传、新闻部门的工作重点
宣传、新闻部门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媒体,以及乡镇有线广播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电信部门通过移动通信设备短消息和互联网,把交通安全宣传延伸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公民。
(十二)保险部门的工作重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要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和经济补偿职能,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类交通事故的理赔救助工作。
六、考核评价
省政府将组织专家,按照山西省制定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活动评价标准》,对全市所有建制县、县级市和市辖区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投入、有关部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畅通水平、公众交通安全意识等方面进行考评。根据省政府统一安排,市政府对全市考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初评阶段。每年6月至7月,市政府将按照评价标准及有关办法对各县(市、区)一年来创建活动组织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报省政府。此前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自评工作。
(二)复评阶段。每年7月至8月,迎接省政府组织复评。
(三)总结表彰。在省政府公布初评、复评结果,并予以总结表彰后,10月份市政府将对活动开展好的县(市、区)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