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设部门的工作重点
1、加强城乡建设规划工作。在城乡建设规划中,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留出足够的公路建筑控制区,同时将道路、停车场和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及交叉路口安全设施等作为重要建设内容。保障建设经费落实到位,实现规划、建设、管理同步实施。
2、加强对出租汽车和城市客运市场的管理工作,规范出租汽车和城市客运市场的管理,要求开“文明车、礼貌车、安全车”,同时要强化出租汽车和城市客运汽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要逐步推行出租车公司和客运车GPS系统管理。
3、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地做好城市道路的占用、挖掘工作。
4、协助公安机关实施路口渠化、港湾停车站的建设和改造、调整、完善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均衡主次干道及支路的交通流、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供路况信息等相关工作。
(五)安监部门的工作重点
1、按照《
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的监督,提高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能力,同时和其它相关部门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共同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以及运输从业人员队伍。
2、协助公安、交通部门做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六)农机部门的工作重点
1、切实把好拖拉机登记、检验关,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培训考试和安全宣传教育。
2、协同公安、交通部门加强对拖拉机驾驶人培训和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质监部门的工作重点
1、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的管理,联合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的监督,对存在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只收费不检车等问题的检测机构,停止其检测业务,并限期整改,坚决杜绝没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介入。
2、协助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八)发展改革委、工商部门的工作重点
1、发展改革委、工商部门要加强拼装车的解体和报废回收企业的监管力度,达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事故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