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架构

  建立市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和督促推进我市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召集人,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成员单位为市环保局、规划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消防局、国土房管局、城管办、城管支队及各区、县级市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人员由市环保局、规划局、工商局、城管支队派员组成。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1.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2.协助联席会议协调饮食服务业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监督、跟踪本方案的实施;组织召开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协调会、通报会,协调解决单个部门难以独立解决的工作难题;组织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考核;定期或不定期编制工作简报,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推进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平台、污染投诉信息共享平台、违法行为联合查处平台的建立,促进各平台有效运转。

  (二)市工商局职责。

  1.严格把好饮食服务业营业执照核发关。

  2.对未依法取得环保批准性文件或已取得的批准性文件被吊销、撤消或者有效期届满后未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撤消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

  3.与环保、规划、卫生、消防等部门合作,共同建立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和污染投诉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查处违法行为。

  4.查处、取缔无照和超范围经营的饮食服务业户。

  5.督促下级部门配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

  6.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市规划局职责。

  1.制定和完善饮食服务业的布局规划。

  2.严格把好新建饮食服务业使用功能审批关。

  3.严把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关,防止因此造成污染扰民。

  4.与环保、工商、卫生、消防等部门合作,共同建立新建项目并联审批和污染投诉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查处违法行为。

  5.督促下级部门配合开展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

  6.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市环保局职责。

  1.严格把好新建饮食服务业项目的环保审批关。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