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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二)开展培训
  2007年3月开始,市安全监管局危化处会同天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对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举办安全标准化自评员培训班,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培训内容包括宣讲《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使企业掌握考核评级应具备的条件和程序。介绍和推广外省市安全标准化试点单位先进经验。
  (三)企业自评
  2007年5月起,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进行自评并编写自评报告,经区、县安全监管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向市安全监管局危化处提交书面考核申请。同时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登录www.nrcc.com.cn)提交电子化信息和申请。
  (四)考核验收
  2007年6月开始,考核机构经市安全监管局危化处同意后,依据收到的考核申请,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对申请企业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报告。
  申请一级达标企业的单位,符合条件的由国家安监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发放一级达标企业证书;申请二级达标企业证书的考核报告,由市安全监管局危化处会同申请企业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局对考核报告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市安全监管局为申请企业发放二级达标企业证书。
  一级达标企业的考核工作由国家安监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负责;二级达标企业的考核工作由天津市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中心和天津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负责。
  凡危险化学品企业取得一级、二级达标企业证书的,可免做现状安全评价,换证时可用一级、二级达标企业证书代替安全评价报告办理相关许可证换证手续。
  (五)总结推广
  2007年11月至12月,市安全监管局将召开安全标准化试点经验现场交流会,总结、推广安全标准化试点的经验,表彰先进,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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