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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


  (二)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推进构建“六好”(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平安和谐社区的要求,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我省实际,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80%的社区、其他地区60%的社区达到“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要求。一是要通过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推进社区就业和保障救助、卫生计生、文化教育和体育、治安安全等社区服务工作,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二是要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体意识,指导和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广泛开展社区自助和互助服务,促进社区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有机结合。三是要建立健全专职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服务制度,广泛使用专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四是要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和个人开展社区商业服务,提供各类便民利民的经营性服务,丰富社区服务方式,提高社区服务手段。

  (三)目标任务。

  1.服务场所。大力加强社区警务室(站)、人民调解工作室、文化图书档案室、社区多功能活动室、社区卫生站、计生服务室、社区老年人服务与活动场所、残疾人康复场所、劳动与社会保障站、户外文体小广场、邮政服务亭等各项服务设施的建设,力争到2010年,80%以上的社区配备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和活动场所,充分满足开展社区服务的需要。

  2.救助服务。到2010年,建立起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康复、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覆盖社区全体成员的新型社区救助体系,使社区生活困难居民及时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得到教育救助,低收入居民家庭得到廉租房救助。

  3.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到2010年,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社区就业管理服务、社会保险服务,特别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积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实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100%覆盖到社区;实施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认真做好社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大力发展社区劳务派遣组织、服务实体和就业基地,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开通更多渠道;全面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力争到2010年广东省85%以上的社区实现社区居民充分就业。各地要积极开展创办信用社区活动,探索建立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就业与失业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联动机制,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体系;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业,到2010年实现广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99%,其中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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