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表明:各类事故总量大,重特大事故频发,职业危害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1.事故总量居高不下。2001-2005年,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从2001年的3631人上升到2005年的4510人(见下图),年平均增长率为5.6%;各类伤亡事故造成平均每年死亡4200人,受伤1万人以上。
2001年-2005年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略)
2.重特大事故频繁发生。2003-2005年,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313起,造成1883人死亡,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35起,造成787人死亡。重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04起,不到4天一起。这些事故损失惨重,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
3.职业危害严重。据卫生部门统计,截止2002年,全省累计检出尘肺病患者3.5万余例,累计因尘肺病死亡近8500人,病死率为24.3%。目前,全省有近1万个厂矿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高达71万人以上,农民工已成为职业危害的主要受害群体。
4.煤矿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问题尤为突出。
煤矿:在工矿商贸企业事故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最多,重特大事故突出。2003-2005年煤矿事故共造成1471人死亡,占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的76.5%,占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的11.2%,平均每年死亡490人;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多发,平均每年发生31起,占工矿商贸企业重特大事故总起数的69%;平均每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9起,占工矿商贸企业特大事故总起数的93%,占全省各类特大事故总起数的75.8%。
道路交通: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大,死亡人数多。2003-2005年平均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569起,占各类事故总起数的81%;共造成11033人死亡,占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的84%。
2003年-2005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比例图(略)
各类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不仅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构成严重威胁,也影响到社会安定、和谐,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
(二) 主要原因
1.不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忽视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未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还没有落到实处,安全生产还没有成为大多数企业的自觉行动。
2.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改变,产业结构不合理,多、小、散、乱现象严重,全省规模以下企业比重大。许多企业长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欠账严重。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一些老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全省重大危险源分类、分布不清,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监控管理体系;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3.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随着政府机构的调整,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撤销,这些行业的安全管理弱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存在监管力量和工作经费不足,监管手段落后,执法队伍建设缓慢等问题。部分专业监管部门的监管条件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难以形成合力。
4. 安全生产责任不够落实。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甚至有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不顾职工生命安全,违法违规生产。部分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监察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缺乏权威性和有效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不力。在一些地方、行业和领域存在着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纵容和庇护非法生产行为。
5.安全生产基础支撑力量不足。目前,我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化水平低,尚未建立起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力量薄弱,基础设施落后,科研投入不足,成果转化、应用率低。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相对滞后,培训方式和手段落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救援装备落后,应急管理薄弱,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差。
除上述原因外,安全生产工作不能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加快和改革不断深化的步伐以及安全生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凸现,也是造成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
(三) 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