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气象法规建设成绩显著。颁布实施了《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气象管理办法》、《
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气象事业发展步入了法制轨道。
9.气象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我省气象部门荣获“省级文明行业”光荣称号,乐山市、眉山市、凉山州气象局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市(州)级以上文明单位达到91%,市(州)级文明行业达到95%。
但是,我省气象事业的现状还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一是气象监测体系建设、气象防灾减灾手段尚不完善,监测信息有限,跟不上时代对气象工作的要求。二是气象预报与服务保障能力不足,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需求。
(二)“十一五”需求分析。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率加快,强度明显增强,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严重。据统计,近年来我省因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平均超过80亿元。气候变暖导致水循环发生变化,丘陵区干旱严重,地下水位降低,加重土壤侵蚀和生态退化,增大荒漠化趋势(川西高原湿地和草场退化)。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已对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严重威胁。预防和减轻日益严重的气象灾害是各级人民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
“十一五”期间,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经济总量将快速增长,降低灾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近期国家已经明确提出了气象事业的发展目标:到2010年,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使气象整体实力达到20世纪末世界先进水平;使气象灾害对国内生产总值(GDP)影响率在现有水平上降低25%。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打造平安四川,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这些都为我省气象监测、预报与服务体系建设上新台阶提出了明确要求。
随着经济建设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气象保障服务在各种社会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加快气象事业发展速度,减少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对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是编制“十一五”规划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确定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