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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拆迁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拆迁有关问题会议纪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6]224号)


城关区、七里河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拆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拆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2006年12月4日下午,市政府市长助理陶军锋同志就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拆迁有关问题,召集城关区政府、七里河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国土局、市房产局、市执法局、市拆迁办、市城投公司、市燃气化工集团等有关部门及单位进行协调,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县区的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敢于攻坚破难,确保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和城市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的完成。
  二、关于603#、606#、605#、607#路拆迁问题
  1、603#、606#路的拆迁,由城关区政府牵头,高新区管委会配合,自12月5日开始,联合发布拆迁公告,尽快实施拆迁,确保12月20日前拆迁完毕。市城投公司要确保拆迁补偿资金及时到位,并加快603#路的施工进度,确保年底完成拆迁。对提交市拆迁办裁决的拆迁案件,市房产局要提高效率,抓紧办理。
  2、605#、607#路的拆迁,由城关区政府负责,尽快发布拆迁公告,年底前完成拆迁。
  三、关于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问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拆迁补偿政策执行;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标准的高限给予补偿,但绝不允许违反相关政策规定。
  1、由城关区政府负责,市城投公司配合,尽快与东出口尚未拆迁的17户居民签订协议,确保12月30日前拆迁完毕;考虑到该片住户及建筑物的特殊情况,按照建筑物评估价值的95%给予补偿。
  2、北出口的拆迁由城关区政府负责,12月30日前完成拆迁。关于被拆迁户的分户问题,要严格按照兰城改(2006)2号文件执行。
  3、邓家花园综合整治工程的拆迁,由城关区政府和区国土局负责,尽快签订拆迁协议,集体土地上建筑物的拆迁按城中村改造有关政策执行,12月30日前完成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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