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吉政办明电〔2007〕2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06年12月11日至2007年1月5日,省政府委托省人事厅、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成考核组,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和《2006年吉林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对各市(州)政府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市(州)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保证了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控制体系。扎实有效地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一大批事故隐患得到治理和整改,特别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集中精力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加大了道路交通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了火灾隐患普查整治专项行动。以安全许可证实施为主线,狠抓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和复核,整顿和关闭了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与此同时,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铁路、民航、机械、轻工、冶金、电力、粮食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深入。认真做好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监控、整改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整顿和规范,完善了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加强了应急救援演练,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普遍增强。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普遍加强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法检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2006年,全省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和铁路交通四类事故共发生25641起,死亡2723人,比国家下达控制指标少215人。其中,非煤企业事故死亡151人,比控制指标多4人;煤矿事故死亡191人,比控制指标多9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138人,比控制指标少96人;消防火灾死亡68人,比控制指标少41人;铁路交通事故死亡175人,比控制指标少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