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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吉政发〔2007〕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省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进行部分调整。现通知如下:

  省国土资源厅(包括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农业委员会(包括省牧业管理局)、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粮食局、省农业科学院、省供销合作社由副省长田学仁协助省长分管并负责联系省武警森林总队、省气象局、国家林业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省农电有限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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