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约束性指标的责任部门:
全省总人口控制在8900万人。(省人口计生委牵头)
单位全省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20%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牵头)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7.2%。(省经委、省水利厅牵头)
耕地保有量保持585.68万公顷。(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其中,化学需氧量减少5%、氨氮量减少7.5%、二氧化硫减少12%。(省环保局牵头)
森林覆盖率达到33%。(省林业厅牵头)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00万人,增长1.6%。(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牵头)
2.约束性指标的市(州)和行业分解。各市(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重点行业要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另行文)、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附件1)、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附件2)和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行业分解指标(附件3)。
3.建立约束性指标的公报制度。每年定期公布全省和各市(州)耕地保有量情况。(省统计局、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省和各市(州)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情况。(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省和各市(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情况。(省统计局、省环境保护局负责)
4.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各市(州)、省级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全省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指标纳入对各市(州)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省人事厅、省政府目标办配合省委有关部门落实)
(二)重大工程和项目。《纲要》提出的重大工程和项目是实施《纲要》的具体抓手,省发展改革委要做好规划编制和统筹协调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项目性质、区分投资主体分类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各市(州)和项目法人要做好配合工作。
1.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大型粮油生产基地工程、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种养业良种工程、农村沼气工程、动物防疫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西部开发办、省农业厅、省畜牧食品局负责)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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