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成果采纳落实工作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成果采纳落实工作的通知
(湘办发〔2006〕55号)


省直有关单位:
  2006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邀请,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就“湖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若干问题研究”课题开展联合调研,并就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其他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22篇调研报告。为了认真采纳落实这些调研成果,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有关单位要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加快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成果的采纳落实工作。
  2.各有关单位党组(党委)要明确相关处室或单位具体负责采纳落实工作,制定采纳落实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在采纳落实过程中,要与提交调研成果的民主党派省委或省工商联加强联系,就有关情况和问题进行及时沟通。
  3.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参政议政调研成果需要多个单位共同采纳落实的,采纳落实单位名单中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牵头责任,主动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其他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研究办法和措施,做好采纳落实工作。
  4.要进一步落实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调研成果采纳落实情况通报制度。负责采纳落实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在2007年6月底前,将采纳落实情况向提交调研成果的民主党派省委或省工商联进行一次口头反馈;10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提交调研成果的民主党派省委或省工商联反馈,并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委统战部。
  附:2006年度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参政议政调研成果与采纳落实单位名单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12月31日

  附
  2006年度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参政议政调研成果与采纳落实单位名单

  1.民革省委:《湖南省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若干问题研究》
  采纳落实单位: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