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建设公交专用车道。要把加快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建设作为近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重点。中心城区所有双向六车道以上的道路,都必须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或专用线,调整公共交通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共交通车辆运营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率。按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和实施畅通工程、绿色交通示范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逐步建立我市公共交通专用道或优先道的道路系统和与之相配套的路权优先信号保障系统。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的监控系统,对占用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影响城市公共交通正常运行的车辆要及时制止和查纠,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四)推动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发展。要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公共交通系统,以信息化为基础,促进乘客、车辆、场站设施以及交通环境等要素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根据我市道路特点、交通流动规律以及车辆特性,优化交通信号配置,增强管控设施建设。建设公共交通线路运行显示、多媒体综合查询、乘客服务信息等系统,进一步完善和普及公共交通的IC卡系统,最大限度地方便乘客出行。要不断加大对公共交通的科技投入,优化运营车辆的指挥调度,实现公交智能化调度和管理,提高运营效率。
六、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各项改革
在确保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引入市场机制,稳妥推进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行业改革,逐步放开城市公共交通经营市场,努力形成国有主体、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格局。要以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深化国有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改革。大力扶持公共交通骨干企业的发展,确立其主导地位,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创造有利条件。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引导社会资金和国外资本参与国有公共交通企业改革及重组,优化企业的资本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管理市场化、发展建设集约化,使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市场主体。
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向城市近郊城镇延伸和向居住小区、商业区、学校集聚区等功能区延伸,扩大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范围,方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逐步推进现有国有公共客运交通企业的改革和改制工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增强企业的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