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07年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商秩字〔2007〕7号)
各区、县商务局,有关行业协会、商业服务业企业:
现将《2007年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二月五日
2007年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规范公共场所
英语标识工作实施方案
2007年是奥运筹备工作决战之年,根据《北京市2007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项目》和《北京市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的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以下简称:《英文译法》)及实施指南,结合本市商业服务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实现“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新理念,进一步提高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商业服务业要在服务奥运、展示首都形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发挥重要作用,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总的原则以增强首都国际交往功能,改善城市国际语言环境为主线,以“政府推动、行业协调、企业落实、取得实效”为基本要求,以规范公共场所英语标识工作,全面提升商业服务业环境质量为目标,全力以赴,狠抓落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2007年度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范围与重点
根据《总体方案》的统一部署和市外办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英文译法》(通则、第3部分--商业服务业)标准及实施指南,2007年主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工作:
(一)主要工作范围。
1、全市性特色商业街区的商业服务业企业、区域性特色商业街区的商业服务业企业;
2、本市第一批达标百货店、第一批中华老字号门店(不含食品加工);
3、评选的风味特色餐厅、清真特色餐厅,国家特级和一级酒家、酒店;
4、奥运场馆周边的商业服务业企业;
5、各类型购物中心、大型超市、规模较大的专业店;
6、优秀特色商店及有关生活服务型门店。
(二)规范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