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指标:
1.建立“事业依法发展、部门依法行政、残疾人依法维权”的残疾人事业法制工作格局。
2.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地方法规体系,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制宣传,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形成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良好法制环境。
3.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主要措施:
1.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体系。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残疾人组织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面临的突出困难与问题。建立以法院司法救助、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为主导,各级残联和社会团体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
2.加强立法工作。推动《湖南省无障碍条例》、《湖南省精神卫生条例》、《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在制定和修订的其他与残疾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中,切实保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市州、县市区普遍制定、修订残疾人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
3.开展法制宣传。在“五五”普法中,组织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培养和提高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和水平。
4.加大法律实施监督力度。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全面贯彻实施
残疾人保障法,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5.做好信访工作。下移工作重心,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残疾人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类问题,解决残疾人的困难,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九)信息化建设。
任务指标:
1.建设全省残联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提高残疾人事业各项业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依照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全省残联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
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残联建立信息化工作机构。
2.建设信息网络平台。逐步实现中国残联、省残联和市州残联办公局域网的连接,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建立残联系统业务数据库管理体系和残联内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化运用水平,重点推进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发放残疾人证、爱心救助等工作的信息化。改版省残联公众信息网,加快市州、县市区残联公众信息网建设进程,制定建设指标、目录,促进政务公开,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丰富信息内容,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
3.做好基本数据统计工作。建立基层统计台账,推进数据统计的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利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
(十)残疾人组织建设。
任务指标:
1.乡镇(街道)残联有专职人员从事残疾人工作,全面履行职能。
2.村、社区普遍建立残疾人协会,构建完善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