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残疾人事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中部崛起、建设和谐湖南、城乡及区域统筹协调发展,为残疾人事业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十多年的残疾人工作实践,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新的历史时期,党和国家对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全省区域发展、业务开展不平衡,为残疾人服务领域和项目有限,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因此,必须继续紧紧围绕带领残疾人共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抓住发展机遇,创新发展思路,加快发展速度,注重发展质量,切实解决好残疾人事业发展过程中各类矛盾和问题,奋力把残疾人事业推上一个新台阶。
三、“十一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带领残疾人共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基层工作、基础建设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为主线,坚持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相统一,着力建立长效机制,依法推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总目标。
--完善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权利。
--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
--10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
--登记求职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残疾人就业规模和就业质量有新的提高。
--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其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扶持50万贫困残疾人和低收入残疾人增加收入。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帮助2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居住条件。
--残疾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残疾人体育活动广泛开展。
--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水平有新提高。
--残疾人组织向村组、社区延伸,工作体系更加健全,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原则。
--坚持发挥政府主导、社会主力、残疾人主体的作用。各级政府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加强残联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充分发挥残联组织的“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作用。激励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培养、表彰一批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残疾人工作的先进典型。
--融入大局,协调发展。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