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建设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珠建建〔2007〕8号)
各区、经济功能区、工业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为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管函[2006]5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全力以赴做好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全力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后及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及早作出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落实,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工作有力、扎扎实实地做好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
各施工企业、监理公司要认真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对所有在建工地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深基坑支护、塔吊、施工电梯、钢井架、外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饮食卫生管理、地处闹市、人流密集的施工部位安全防护和工地防火情况以及噪音、尘土污染等。检查中,对事故隐患要逐项排查,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整改,不留死角,切实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市区安监站将在各施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06年以来,安全管理差,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情况;深基坑、高支模、工地垂直运输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和使用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地处闹市区、人流密集地段的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在建工地各项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节日期间各建筑工地开工和值班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地,要立即停工,责令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以严格的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