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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有关部门贯彻实施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

  42.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健全组织网络,加强队伍建设,创新服务形式,健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团省委、省妇联)
  43.关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和改进劳动合同管理,实现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建立健全集体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督促各类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形成企业劳动关系自我协调机制。(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经贸委、省中小企业局)
  44.关于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支付,坚决纠正拖欠工资、不按月支付工资、不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加班不加薪等现象。(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建设厅、省中小企业局)
  45.关于实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的政策举措,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推广依法维权经验,推进权益保障工作。(省公安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就业管理局、省人口计生委、省总工会、省经贸委、省中小企业局、省建设厅)
  46.关于在全省企业中广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中小企业局)
  47.关于落实扶持低收入群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法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省民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
  48.关于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实现劳动者收入稳定增长,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省发改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国资委)
  49.关于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实行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省人事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
  50.关于完善国有企业个人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按照绩效挂钩原则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着力解决部分国有企业经营者和普通职工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
  51.关于切实解决不同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合理调节部分行业的过高收入,建立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调节机制。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和调节,推进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建设。(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经贸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
  52.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区建设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支持居(村)委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发挥驻区单位组织和相关机构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创平安、促和谐的基础性建设。(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
  53.关于建立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积极探索社区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加快社区管理、服务的信息化和网络化进程,强化社区服务、医疗卫生保健、治安、文化建设等功能,开展社区群众性白助和互助服务,纠正社区管理行政化倾向。(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卫生厅、省文化厅、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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