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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航空。完成合肥机场迁建,建设九华山机场。(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安徽机场公司、池州市政府)

  5.能源建设重点工程。

  在淮南市、淮北市、宿州市、阜阳市、亳州市规划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化煤矿,形成亿吨级煤炭基地。“十一五”新增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加快500千伏跨江通道建设,及早建成东、中、西三个跨江通道;加快连接华东主网500千伏及1000千伏新输电通道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继续做好核电前期工作。建设15条省内天然气支线管道。(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

  6.水利发展重点工程。

  水资源配置工程、治淮工程、长江干支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库建设、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非工程措施。(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7.高技术产业工程。

  集成电路和软件、电子材料与新型元器件、生物医药、信息服务、信息安全、生物制造、先进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新型节水和废水资源化等技术的产业化、智能交通系统研发与产业化、电力自动化系统研发与产业化。(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信息产业厅、省农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等部门)

  8.科学技术重大项目。

  重大科学基础研究、重大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企业孵化器。(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委)

  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工程,建设国家及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委)

  9.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两基”攻坚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安徽大学“211”工程和重点大学建设工程,省部共建中国科技大学和合肥工业大学。(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10.人才培养工程。

  实施县(市)党政正职培养计划、企业家培养计划、安徽杰出人才工程、新技师培养计划。(牵头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国资委、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

  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程。(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1.节能重点工程。

  重点工业行业和企业节能工程、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商业和民用节能工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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