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完成合肥机场迁建,建设九华山机场。(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安徽机场公司、池州市政府)
5.能源建设重点工程。
在淮南市、淮北市、宿州市、阜阳市、亳州市规划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化煤矿,形成亿吨级煤炭基地。“十一五”新增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加快500千伏跨江通道建设,及早建成东、中、西三个跨江通道;加快连接华东主网500千伏及1000千伏新输电通道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继续做好核电前期工作。建设15条省内天然气支线管道。(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
6.水利发展重点工程。
水资源配置工程、治淮工程、长江干支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库建设、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建设、非工程措施。(牵头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7.高技术产业工程。
集成电路和软件、电子材料与新型元器件、生物医药、信息服务、信息安全、生物制造、先进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新型节水和废水资源化等技术的产业化、智能交通系统研发与产业化、电力自动化系统研发与产业化。(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信息产业厅、省农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等部门)
8.科学技术重大项目。
重大科学基础研究、重大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科技专项、科技企业孵化器。(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委)
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工程,建设国家及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经委)
9.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两基”攻坚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安徽大学“211”工程和重点大学建设工程,省部共建中国科技大学和合肥工业大学。(牵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10.人才培养工程。
实施县(市)党政正职培养计划、企业家培养计划、安徽杰出人才工程、新技师培养计划。(牵头责任单位:省人事厅、省国资委、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
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程。(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1.节能重点工程。
重点工业行业和企业节能工程、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商业和民用节能工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牵头责任单位: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省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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