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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四、“十一五”时期扶贫开发主要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

  (一)主要目标。

  到2010年,全省扶贫开发的主要目标是:基本解决现有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对特困家庭和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实现基本的救济和救助保障。巩固已解决温饱人口的脱贫成果,稳步提高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抑制返贫。力争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每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以上;按现行贫困标准,全省贫困发生率降至5%以下。

  “十一五”期间,根据国家和省安排的扶贫资金规模,继续对3000个左右重点贫困村因地制宜地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并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通过“整村推进”使重点村中心居民点基本实现晴雨通车,群众能够饮用清洁卫生水,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贫困农民基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贫困农户危房基本改造完毕,农村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平均每个贫困户有1个劳动力接受农业适用技术培训,农业剩余劳动力50%以上通过技能培训转移到非农产业,每个村有1个稳定的增收项目。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

  1.实施整村推进工程。根据扶贫资金规模,每年在国家和省重点县选择500个左右村,实施“整村推进”工程,在非重点县也选择一些贫困村给予扶持。实施“整村推进”的重点村,要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加强村庄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配套投入建设,提高资金综合效益,确保到县的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整村推进”。

  2.实施劳动力资源开发工程。“十一五”期间,计划培训转移贫困地区劳动力25万人。重点对贫困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家庭初、高中应届毕业生,分期分批进行就业技能培训。采取短期培训与中长期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与稳定转移相结合、转移培训服务与就业维权服务相结合,拓宽培训转移渠道。依托现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和社会办学力量,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贫困人口转移就业能力,稳定增加贫困农民非农业收入。

  3.实施产业化带动工程。“十一五”期间,力争累计安排扶贫贴息贷款15 亿元左右,支持贫困地区区域性支柱产业发展,重点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推广高效增收品种,引导重点贫困村开展基地建设。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农村储运大户、经纪人等发展,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扩大农产品生产规模和加工销售能力。积极推广小额信贷扶贫模式,扩大入户扶持覆盖面,计划5年安排小额贴息贷款1.2亿元左右,引导和帮助2万贫困农户调整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积极开展在贫困村建立“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不断总结、完善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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