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扶贫开发的重点更加明确,思路进一步拓宽。“十五”期间,在坚持开发式、参与式扶贫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了1041个重点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工程,培训转移贫困地区劳动力近10万人;投放扶贫贴息贷款40.6亿元,扶持了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化生产基地 5.9万公顷。“十五”期间,通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扶持、干部结对帮扶和选派9000名干部到贫困村、后进村任职等多种形式,帮助贫困乡村和贫困人口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了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十一五”期间,我省农村扶贫开发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到2005年底,全省贫困人口尚有384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131万人,低收入人口253万人,贫困发生率仍达7.3%。同时,我省是多种气候灾害易发省份,贫困地区农民因灾、因病、因学等致贫、返贫现象比较突出,贫困地区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较低,与其他地区差距较明显,扶贫开发投入规模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扶贫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十一五”期间,党和国家把扶贫开发作为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入和开发力度,为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极好机遇。我国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政策开始启动,我省有望得到更多的政策支持。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努力,我省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较大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扶贫工作重点县发展潜力正在显现。扶贫开发工作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形成了有效的推进机制。这些都为做好“十一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十一五”时期扶贫开发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劳动力素质、增加农民收入、减少贫困人口为目标,注重创新扶贫方式,因地制宜地实施“整村推进”工程,积极开展以工代赈、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业化扶贫,进一步推进小额信贷扶贫和深山区、库区易地扶贫开发,竭力缓解各类返贫现象。通过不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努力为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奠定基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足长远、以人为本,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同步推进。创新扶贫方式,努力做到自然资源开发与人力资源开发并重,解决温饱与巩固温饱同步推进,逐步实现从以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主向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和脱贫能力为主的转变,从以自然资源开发为重点向以人力资源开发为重点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