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皖政〔2006〕1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安徽省农村扶贫开发 “十一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安徽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一五” 规划纲要
为推动我省农村扶贫开发进程,促进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安徽省“十一五”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一、“十五”扶贫开发主要成就及“十一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扶贫资金25.1亿元、扶贫贷款40.6亿元,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拓宽贫困人口基本增收渠道,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十五”农村扶贫开发的主要任务。
(一)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十五”期间,全省贫困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县乡村道路15753公里,改善了7750个行政村的交通条件;实施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基本解决了200万人的饮水困难;建设基本农田6.67万公顷;兴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新增农田灌溉面积7.0万公顷、改善灌溉面积24.67万公顷;综合治理小流域,控制水土流失面积5.07万公顷;新造经济林果6.13万公顷;实施草危房改造和易地移民搬迁,改善了9.8万贫困人口的居住和生存发展条件。
(二)贫困地区社会公益事业得到改善,人口综合素质有所提高。“十五”期间,我省始终把贫困地区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事业作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之一,改扩建乡镇卫生院482所;改造学校1060所,资助了近8万名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大力发展农村卫星广播电视与通讯业;开展各类适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
(三)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截至“十五”末,全省30个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GDP达1424亿元,比2000年增长108%;财政收入61.8亿元,比2000年增长78%;农民年人均收入2228.8元,比2000年增加578元。在2005年全省县域经济综合考核评价中,有2个县位列综合指数前10位,5个县位列动态指数前1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