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相关预案,事发单位及直接受其影响的单位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事发地人民政府负有统一组织领导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要积极调动有关救援队伍和力量及时开展救援工作,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并做好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现场环境评估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受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灾后恢复重建要与防灾减灾相结合,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加快实施的原则。健全社会捐助和对口支援等社会动员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重大灾害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时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原因,依法依纪处理责任人员,总结事故教训,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五、加强领导,努力形成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十)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党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重点抓好设区市、县(市、区)两级领导干部责任的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联席会议制度,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加强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协调、衔接与配合,定期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经常深入一线,积累组织指挥经验,不断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要建立健全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十一)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加强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维护公共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深入宣传各类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教育部门要安排相应的课程和课时,把公共安全教育作为推动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在各种招考和资格认证考试中逐步增加公共安全内容。充分运用各种传播手段,扩大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覆盖面。抓好典型案例的宣传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收集、整理典型案例,汇编成册。新闻媒体应无偿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
(二十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紧紧依靠群众,坚持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资源。要切实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重视培育和发展社会应急管理中介组织。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资金、物资捐赠和技术支持。积极开展基层公共安全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和大力宣传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