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四支队伍”建设。一是抓好骨干队伍建设。建立与省内解放军、武警、预备役民兵的应急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公安机关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应急队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抓好专业队伍建设。立足于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整合省内各类专业救援力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三是抓好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应急救援中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四是抓好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区域特点、部门职责、行业特点,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招募、培训等工作。
  (十七)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加大基层应急投入,增强第一时间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社区要把应急管理纳入日常工作,针对群众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发公共事件,制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乡村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普及公共安全基本常识和应急知识,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并充分发挥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学校要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应急预案、有自查制度、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十八)重视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注重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大力培养公共安全科技人才。充分发挥我省科技和装备制造业优势,积极开展公共安全技术和产品的研发,扶持一批在公共安全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重点企业。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发展项目的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公共安全工艺、技术和产品,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加强对公共安全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