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十二)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各设区市、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制订应急管理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要积极开展对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省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加强各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全省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培训资质的管理。
  四、加强保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十三)加快我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统筹规划,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全省应急平台。加快省政府应急平台建设,完善有关专业应急平台功能,推进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逐步形成连接省、设区市、县(市、区)和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纵横联系、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应急平台建设要结合实际,依托全省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及相关专项业务网络,统一技术标准,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专业系统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积极推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接报平台整合,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的工作机制。
  (十四)加大对应急管理的资金投入力度。根据《省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在紧急情况下,应按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建立完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支持贫困地区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通信、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资金的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投入机制,增强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能力。研究建立保险、社会捐赠等方面投入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金在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十五)加强各类应急资源的管理。建立省、市、县三级及基层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统筹规划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应急能力的储备和紧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重要物资监测网络及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省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市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加强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建设和对有关技术资料、历史资料等的收集管理,实现资源共享,为妥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