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北京市网上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流程重要相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网上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您好!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5]61号)第
二十四条之规定:“实行远程申报且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纳税人,须在申报资料报送成功后,再到申报征收窗口报税”,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对网上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流程进行调整。自2006年12月1日起,将“先报税、后申报”调整为“先申报、后报税”。
现将与此次调整有关的重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6年12月1日起(税款所属2006年11月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时,应首先将填制完成的正确的申报表信息通过网络传输至税务机关后,在征期内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大厅上门进行税控IC卡的报税,报税时请您同时携带纸质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
二、申报表信息通过网络传输至税务机关后,税务机关的系统不再返回税票信息,纳税人在征期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大厅上门进行税控IC卡的报税时,由税务机关的系统打印税票,纳税人不得再自行填开税票。
三、我局从网上申报系统的后台发现有的网上申报一般纳税人未按照我局2005年12月份下发的升级通知的要求升级为《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企业端) v1.0.3》版。由于此次调整的网上申报一般纳税人客户端软件的补丁程序是在v1.0.3版上进行安装的,如未及时升级为v1.0.3版,将会影响此次补丁程序的安装。
请您务必于2006年11月底前,首先确认自己使用的软件版本是否为《北京国税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企业端) v1.0.3》版,没有使用V1.0.3版本的纳税人,请首先从以下地址下载安装新版企业端软件,再进行此次补丁程序的安装,而后再进行网上申报的操作,否则会影响您2006年12月征期内的纳税申报。
下载地址:http://www.bjtax.gov.cn/downsoft.html。
纳税人如在升级和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服务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