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面向企业的科普活动。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要加快普及现代化科技知识和管理知识,提高他们的决策和管理水平。同时,企业应当结合技术创新、职工技能培训和企业文化建设开展科普活动。广泛开展各类技术比武活动,切实增强广大职工的技术能力;继续在企业科技人员中开展“讲创新比敬业”竞赛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科技人员的贡献份额。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科普设施建设,大中型企业要逐步建设能够满足本企业职工需要的科普场所,并向社区居民开放。做好转岗下岗人员的技术培训,帮助他们尽快掌握一技之长,实现转岗再就业。
4.开展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科普报告、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各级干部的科普工作。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系统的科技知识普及工作,使他们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念,不断增强科技意识,了解科技发展动态,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县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应把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培训的教材,使各级领导干部了解相关的科普工作知识,提高科普意识,带头开展科普工作。
5.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科普活动。加大青少年科技普及工作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青少年科技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继续组织开展以青少年创新论文、创新发明、创新设计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创新大赛和青少年科技夏令营等校内外科技实践活动,培育青少年的科学兴趣、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特色学校在青少年科普教育中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生动活泼的教学活动,增强青少年对科技知识的感性认识。
6.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普活动。根据世界科技发展态势和社会发展实际,运用新闻媒体、科普场馆以及科普画廊、科普挂图、科普报告、科普讲座等各种宣传手段,采取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以公众容易理解、接受、参与的形式,向公众普及各类科技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形成全社会“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开展大型科普活动。继续组织以
《科普法》颁布实施纪念日为标志的“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等大型科普活动,开展有浙江特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精心组织好每年一次的“浙江科技 (科普)活动周”,每两年举办一次“中国浙江科普节”,通过举办科技报告会、科普展览、高新技术应用展示、科普进社区、送科技下乡等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科普活动。积极创新、丰富大型科普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把各类大型科普活动办成科普宣传的大舞台、素质教育的大课堂、科普产品的大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