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 建设全省黄河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1)依托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覆盖全省沿黄各市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并且与国家防总、黄河防总、其他流域机构网络互联互通,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山东黄河雨水情信息自动采集系统,统筹防汛与水文部门,提高全省黄河雨水情信息自动测报系统的覆盖范围和精度。
(3)建立和完善黄河重要河段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山东黄河工程数据库及山东沿黄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经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黄河山东河段的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建立省黄河防办与黄河防总、沿黄各市防指之间的防汛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黄河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黄河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5.3.2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黄河防办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黄河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及时派出专家组,指导黄河防汛抗旱工作。
5.4 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 公众信息交流
(1)黄河汛情、旱情、灾情及黄河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黄河、东平湖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出现跨市的大范围的严重洪涝灾害、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由省防指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黄河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 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省防指负责市、县防指负责人、黄河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黄河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市、县防指负责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黄河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黄河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群众防汛队伍的培训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4)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鲁黄河抗洪抢险值班部队和应急防汛部队的培训由济南军区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各级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5.4.3 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黄河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黄河抗洪抢险演习。
(3)省黄河防办一般每2~3年组织举行一次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防汛专业演习。
6 善后工作
发生黄河水旱灾害的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黄河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 救灾
6.1.1 黄河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人民政府应成立黄河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6.1.2 民政部门负责黄河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干净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3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疗卫生技术了了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1.4 当地政府应组织环保等部门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必要时应启动《山东省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6.2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黄河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按照管理权限和分级筹措、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 水毁工程修复
6.3.1 对影响当年黄河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黄河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黄河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黄河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 蓄滞洪区补偿
黄河蓄滞洪区分洪运用后,按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进行补偿。
6.5 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黄河滩区、蓄滞洪区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6 黄河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黄河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有条件的可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黄河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黄河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黄河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黄河防汛抗旱工作。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7.1.1 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数据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2 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数据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3 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河湖洪水(包括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7.1.4 抗旱预案:是在现行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7.1.5 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7.1.6 主要河湖:指我省的黄河、大清河、东平湖。
7.1.7 一般洪水:黄河花园口站6000立方米每秒以下的洪水。黄河编号洪峰以下的洪水,大清河、东平湖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8 较大洪水:黄河花园口站6000- 10000:立方米每秒洪水,大清河、东平湖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9 大洪水:黄河花园口站10000-15000立方米每秒洪水,大清河、东平湖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