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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方共同支持的安全生产应急保障投入机制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地。各级政府应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需要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组织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政府和财政部门应给予支持。可探索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有偿服务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正常的经费渠道。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和应急救援基金。

  六、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

  全市要依托大中型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尽快形成以企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基础,以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和政府骨干专业队伍为中坚,以应急救援志愿者等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十一五”期间争取建设2~3个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编制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开展上下联动、区域合作研究。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大中型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小型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预案实施的需要,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全市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自身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装备精良、纪律严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忧患意识、执行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养成勤勉敬业、雷厉风行、尊重科学、敢打硬仗的作风。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与训练,提高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切实加强风险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及时进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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