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关于扎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6]27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制定的《关于扎实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扎实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 二○○六年十二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
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是工业)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我省经济增长质量与效益,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重要措施;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应对产能过剩挑战的根本途径;是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省围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坚持发展与调整相结合,在发展中调整,以调整促发展,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农业生产基础得到加强,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传统产业得到进一步改造,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为构建竞争力强的海峡西岸经济区产业支撑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2005年我省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2?7∶48?6∶38?7,其中信息、石化、机械三大主导产业实现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3?9%,高新技术产业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25%以上。但从总体上看,我省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传统轻纺工业不少产品档次偏低,重化工业发展不充分,省内产业配套能力不强,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滞后;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市场占有率不高,制约产业结构升级的深层次问题还未得到解决,经济快速发展遇到短缺资源、能源等瓶颈约束;个别行业存在不同程度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现象,加上全国性的大量投资所形成的产能将在今后几年集中释放,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明显加大,对我省产业发展构成了很大的压力;部分行业企业库存增加,生产能力闲置,陷入低质低价恶性竞争,导致价格回落、效益滑坡,亏损企业的亏损金额增加。这些问题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