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认真做好现有水泥生产线执行新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工作,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实施对现有水泥生产线烟气连续监测装置的安装和管理。依法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禁现有落后水泥产能生产企业超标排放,凡不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依法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关闭。
4.提高企业对资源和能源的节约、综合利用水平,抓紧修订和完善资源综合利用有关政策规定。大力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鼓励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同步建设低温余热发电。有条件的企业可采用工业和生活废弃物补燃发电。要认真落实鼓励发展散装水泥政策措施,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
(四)培育大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
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鼓励省属集团公司、有实力的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联合等方式实现规模化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重点培育3-5家大型骨干企业。鼓励有实力的新型干法水泥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淘汰现有落后水泥产能生产线,有关部门要在项目核准、土地审批、资金贷款、资金补贴以及环保、规划、生产许可证发放等方面给予支持,提高大型水泥骨干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五)加强矿山资源管理,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加强石灰石矿产资源管理和建设项目审批。建设水泥生产线必须有可开采30年以上的资源保证。矿山生产能力、服务年限要与矿产资源储量相匹配。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并做到规范设计、合理开采,对民采民运的供应方式进行有效监管。石灰石矿产资源的配置,应优先满足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的需要。各地要根据落后水泥产能淘汰进度计划,控制石灰石矿产资源的供应,加强矿山资源税费的征管工作。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主要交通要道两侧等禁采区范围内新设采矿点,已经开采的要制定关闭方案,强制实施关闭,并恢复原有地貌和植被。加强石灰石矿山资源勘探,规范矿山开采,禁止乱采乱挖,取缔无证开采。提倡贫富矿合理搭配使用,减少石灰石矿山资源浪费。
(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水泥行业协会要主动做好市场信息服务,加强行业产销监测分析,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投资决策。要积极推广先进企业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指导和帮助企业改进管理,努力节能降耗,提高企业竞争力。要利用行业协会的优势,加强行业自律工作,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促进水泥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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