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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秦皇岛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突出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提高加工食品质量。一是全面规范食品企业生产加工行为。按照《秦皇岛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人和企业的职责,采取签订责任状、定期抽检等形式,督导企业建立质量控制制度,严格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按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标生产率达98%以上。二是加强对28类食品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核。积极宣传食品生产许可的重要意义,帮助指导企业按照要求抓好整改,使企业在生产环境、生产工艺、检测设施等方面符合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要求, 28类食品大中型企业获得QS标识率达90%以上。强力推行HACCP(风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管理和电子监管,规模以上企业强力推行HACCP体系认证,凡适合电子监管的企业都要加入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三是着力规范小作坊食品加工点生产行为。针对作坊式食品加工点质量难以控制,监管难度大的特点,按照“总体部署、分步实施,逐步规范”的原则,采取坚决措施,启动实施“313”工程(即规范熟食(肉)制品、豆制品、大众面食等3类小作坊食品加工点各100家,30%以上3类小作坊食品加工点达到基本规范要求),抓点带面,经过3年的努力,提升小作坊加工点的档次和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四是推动食品产业化发展。积极扶持粮油生产、葡萄酒等产业的发展,对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帮助其做大做强,逐步形成规模化、产业化,发挥食品企业拉动经济的作用,提升我市食品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三)深化食品市场准入管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一是全力抓好流通领域食品的质量安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15类食品市场监管,确保15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规范运行,杜绝无生产许可证上市销售行为。加强粮食储运的管理,防止陈化粮流入食品市场;加强对盐业专营的管理,依法打击私盐违法行为。二是巩固和扩大蔬菜、生猪产品市场准入范围。继续抓好城市区蔬菜市场准入工作,在昌黎、抚宁、卢龙、青龙县城关区采取锁定基地、批发、终端的办法,全面推行蔬菜市场准入,确保蔬菜质量安全;加快青龙县机械化生猪屠宰场建设步伐,使全市城市区和城关区全部实现机械化生猪产品市场准入。抓好定点屠宰场和肉类市场的监管,研究制定可行措施,解决城市区生猪产品“二次污染”问题。三是抓好豆制品、熟食(肉)制品、酒类、果品、水产品的市场准入试点工作。以北戴河区、山海关区为试点研究制定豆制品、熟食(肉)制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试行市场准入管理;以海港区为试点,制定果品、豆制品、水产品市场准入实施方案,试行市场准入管理;研究制定酒类市场准入实施方案,在城市区推行酒类市场准入管理。四是集中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按照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单独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要时段的食品市场整治。特别要突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市场,研究制定《农村食品市场整治的意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全力抓好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市场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非法行为,加大“三无”食品的打击力度,净化食品市场环境。五是全力做好暑期食品安全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日常监管,确保暑期食品安全零事件。六是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加强清真食品生产源头和流通领域的监管,确保清真产品安全。
  (四)强化检验检测工作,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水平。一是构建完善的食品检验检测网络。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年内完成市畜产品、果品和水产品检测中心建设;强化各速检站点的检测功能,特别是完善批发市场、大中型机械化定点屠宰场、终端市场等快速检测站建设,健全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二是抓好食品质量检测工作。要进一步整合检测资源,研究制定《秦皇岛市食品质量检验检测计划》,各检验检测机构都要制定具体的检测安排,充分发挥检测机构作用,抓好食品质量检测。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按月做好蔬菜抽检工作,定期发布抽检结果;市畜产品检测中心要做好畜禽疫病的监测工作;定点屠宰场生猪产品“瘦肉精”快速抽检;市果品检测中心要抓好果品生产过程的监测,指导好生产和消费;市水产品检测中心要抓好水产品养殖过程的抽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按照各自监管的范围和职责抓好食品质量抽检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各自流动检测车的作用,提高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做好市场监测。各速检站点都要做好食品质量抽检工作,特别是生猪定点屠宰场和蔬菜批发市场按要求抓好抽检,严把检测关。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将根据不同时段、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安排几次大规模的食品质量综合抽检活动,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建立食品安全检测信息采集发布系统。按照《秦皇岛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管理办法》,整合各部门的检测信息,做好监管检测信息的发布工作,在我市主流媒体定期发布监管检测信息,公布不合格产品名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检测信息综合利用水平,指导生产与消费。
  (五)规范食品企业的经营行为,净化食品流通消费环境。一是加强食品经营企业进货备案登记管理。100平方米以上的食品超市主要食品都要建立进货备案登记和警示退出制度,索票索证率达95%以上;大中型封闭农贸市场固定摊位都要建立经营户信用档案,全面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加强对进货渠道和食品质量的抽查,把好市场关,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的经营行为。要按照《散装食品管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散装食品管理,2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全部符合基本规范要求。二是抓好农贸市场(超市)现场加工食品的审核和保洁封闭经营工作。加强农贸市场现场加工食品的监管,对其生产加工环境和加工工艺进行审核,严格查验其进货来源,加大产品质量的检测频率,确保食品质量;封闭农贸市场要实行豆制品和熟食(肉)制品保洁经营,严格卫生条件,改善经营环境,严防食品污染。三是做好餐饮企业的食品卫生管理。突出抓好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中小餐馆的监管,建立严格的进货备案登记制度,索票索证率达95%以上。加强大中院校、建筑工地食堂和休疗院所、宾馆饭店等团购单位与食品生产企业(基地)衔接,特别是蔬菜和生猪产品等日常生活的主打食品,通过建立厂(场)企挂钩,做好直销工作,确保质量安全。继续实施百人就餐提前申报制度,抓好现场监督,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四是加强保健食品的市场监管。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做好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加强对保健食品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夸大功效的保健食品打击力度,确保我市保健食品的正常经营秩序。
  (六)加快食品安全信用网络建设,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秦皇岛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强力措施,全面启动实施规模在1000亩以上农产品生产基地,500亩以上果品生产基地、水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畜牧养殖基地(猪800头以上、牛200头以上、羊300只以上、鸡8000只以上),年产值在100万元以上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营业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食品经营企业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通过量化分级评定,实施科学监督管理,加强对高风险、食品安全信誉度低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构建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同时,鼓励企业自律,形成激励机制,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二是加快食品安全信用网络建设的步伐。落实市政府制发的《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本着抓点带面,逐步发展的原则,选择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基地、行业为试点,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和奖惩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要充分发挥食品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通过打造食品安全信用平台,逐步构建食品安全信用网络。三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为契机,实施“双百工程”,本着严格标准,规范操作的原则,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全年实现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基地)达100个,示范村(社区)达1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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