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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秦皇岛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顿和规范医药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兼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科。
  (二)严查大案要案。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积极争取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强化药品市场监管。要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增强各药品流通、使用单位守法经营(使用)的自觉性。
  (三)与认证工作紧密结合,严格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以确保药品质量。对于达不到国家验收标准或近期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限期整改,对有制售假药等严重违法行为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企业坚决不予通过。
  三、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 任 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云明
  配合单位:市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商务局、物价局。
  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完善指挥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我市药品安全形势,协调部署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收集汇总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各配合部门要细化本部门工作措施,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 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2006年在建和新开工、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重点是政府投资工程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城乡结合部的建设项目。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各方行为,重点是规范政府投资工程的业主、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
  (一)开展对招投标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规避招标依法对招投标代理单位规避监督,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专项整治。私招滥雇,出借资质证书,超越资质许可承揽业务;不履行招标投标的法定程序,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弄虚作假,排斥潜在投标人,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与所代理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经济利益关系等行为的整治。
  (三)开展对开发区建筑市场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不执行法定建设程序,不依法发放施工许可证以及实行地区封锁、部门保护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对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行为的专项整治。重点是检查防止新欠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建设单位及总包单位拖欠工程款情况以及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五)开展对施工企业承包及分包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及无证、越级承揽工程等行为。
  (六)开展对外埠进秦企业市场行为的专项整治。重点是依法查处外地进秦设计、施工、监理、代理、担保企业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秦手续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要措施
  (一) 加强领导,制定措施,建立整治工作责任制。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做到“三到位”,即动员部署到位、组织检查到位、调查处理重大问题到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将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各级、各环节、各岗位的具体责任,建立层层落实的责任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市、县都要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开。
  (二)精心组织,严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检查整顿工作要坚持“三个结合”。一是检查和指导工作相结合。在检查过程中不仅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而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二是检查和宣传法律法规工作相结合。每一个工程检查结束后,都要现场进行讲评,使所有参建单位都受到一次法律法规教育。三是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相结合。每次检查结束后都要认真进行总结,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办法和措施。
  (三)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研究制定建筑市场治本之策。
  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定和措施,创新监管机制,积极开展建筑市场治本之策的研究,做到建筑市场的规范管理。规范市场主体各方的行为以及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从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点转到市场监管上来。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特别是强化中标后的跟踪管理工作,实行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建立完善企业诚信信用档案,并与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挂钩。
  三、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 任 人:市建设局局长 聂春友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劳动局、综开办、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监察局、公安局。
  牵头单位要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指挥协调机构,定期分析研究建筑市场秩序存在问题。各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配合,协调联动,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整治目标和任务。

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 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整治目标:市场监管、考核标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得到完善,监管手段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各类房地产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用管理的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制度等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房产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受到处理,房地产企业经营运作行为进一步规范。消费者权益得到合法保护,房产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工作重点:
  (一)依法查处和纠正房产市场管理行政主体在资质审批、许可证发放等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各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规范现象。
  1、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
  2、依法查处和纠正利用职权实施部门垄断,阻碍市场公开公平竞争的行为;
  3、依法查处和纠正违法行政、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二)依法查处和纠正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管理和房屋拆迁等重点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规范现象。
  1、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依法查处商品房预、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依法查处商品房面积“缺斤短两”等违法违规行为;
  4、依法查处房地产中介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5、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6、依法查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7、依法查处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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