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精心组织,摸清底数。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销建材产品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在建工程中安装、使用建材产品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摸清生产、经销建材产品的企业数量、规模和分布情况,建材产品的获证情况,产品的品种、执行标准情况等,建立相应的企业档案;摸清在建工程安装、使用建材产品情况,对进入建筑工地的建材产品要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建材产品使用终端的质量状况。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加强对生产领域的检查。将建材生产企业纳入定期监督检验计划,实现全面监控。加强对流通领域的检查;对各零售、批发摊点及专业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要求各建材专营市场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重点工程用建材产品的检查,对重点工程在用的建材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有毒、有害装饰装修材料的检查,对有害物质严重超标装饰装修材料要清出施工现场,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建筑工地,要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多层次进行宣传。及时曝光查处的案件,公布建材产品质量信息,积极引导消费,使建材市场专项整治成为得民心、顺民意的为民工程。
三、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责 任 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晓明
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电力公司。
牵头单位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协调力度。各配合部门要明确责任,分解任务,协同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整顿和规范建材市场秩序。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 整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2006年种子抽检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农药产品标签和质量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农机配件和肥料质量进一步好转,农资经营单位证照齐全,初步实现可追溯管理,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提高。
(一)重点工作:紧紧抓住“四重一大”,严厉打击七种违法违规行为。即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案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重点查处的范围:一是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的;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未达到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产品的;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五是生产、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的;六是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七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识的。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农资打假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形成上下协调、运转高效、覆盖全市的农资打假网络。农业局要切实担负起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责任,认真落实农资打假责任追究制,督导、检查打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与措施,加强对本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的整治和大要案的查处。
(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农资打假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利用印发明白纸、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介绍农资识假辨假和使用常识,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利用农业信息网等媒体曝光一批典型假劣农资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的工作氛围。
(三)狠抓案件的查处和农资质量抽检。进一步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在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对已立案查处的案件要争取早日结案;对已受处理的违规单位或个人要开展“回头看”。在重要农时,对种子、农药、肥料、农机配件等农资进行质量抽检,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四)强化对农民的服务指导。发挥农业部门的技术优势,结合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三电合一”、配方施肥等活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的水平。通过推介、展示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诚信企业和优质农资产品的宣传力度,使农民能够买到放心适用的优质农资产品。
(五)协调配合,加大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打击力度。在农资打假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按照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真正形成农资打假的合力,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组织领导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 任 人:市农业局局长 李金生
配合单位:市物价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畜牧局、海洋与水产局、商务局、发改委、出入境检疫检验局。
牵头单位对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构,定期分析研究农资市场秩序存在的问题。各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配合,协调联动,细化措施,全面完成整治目标和任务。
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 治目标和工作重点
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使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规违法犯罪行为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药品生产流通的正常秩序得到维护,药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医药事业得到促进和发展。
(一)把各辖区内问题多发领域作为整治的重点区域。
(二)出重拳加大药品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行为,全面清查医疗器械产品。
(三)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提高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上报率和报告质量,向社会发布药品不良反应通报,促进合理用药。
(四)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配制)加工药品,医院制剂和擅自更改使用范围、功能主治或适应症、生产批号、有效期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源头监督管理。
(五)加大对已通过GMP、GSP认证企业监督管理的力度。
(六)积极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活动,加大对医疗机构制剂的监控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深入开展药品放心工程;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巩固扩大成果。
(八)强化药品质量抽验,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的优势。
(九)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开展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加强药品广告监管,规范药品广告市场秩序。
二、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