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秦皇岛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政办[2006]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秦皇岛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秦皇岛市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秦皇岛市2006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在巩固以往各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促进全市市场经济秩序健康有序发展。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八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科学发展、提速发展、和谐发展”的工作主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工作方针,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治本力度,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巩固和扩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成果,为构建和谐秦皇岛,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针对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保护知识产权、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打击商业欺诈、农资、旅游、房地产市场、建材、建筑市场等10个专项整治活动。同时积极探索长效机制的建设,标本兼治,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打击与帮扶并重,努力实现整顿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整顿一个区域,规范一个区域,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豆制品、奶制品、水产品及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品种,强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小作坊的整治和规范力度。加大暑期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监督力度和检测的密度。加强旅游景区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市食品市场安全有序。
(二)打击各种商业欺诈行为:重点整治在我市主流媒体上发布的有关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夸大功能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农资广告和夸大投资回报的经营性广告;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相应资质、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依法严惩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企业不规范促销、虚构或者夸大特许经营品牌效应、骗取加盟费的行为,打击服务业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欺诈行为。
(三)打击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依照《
禁止传销条例》和《
直销管理条例》规范直销,查禁传销。主管部门对重要的案件线索要追根朔源,一查到底,彻底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净化我市社会环境。重点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集中力量查处涉及面广、参与人多、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务求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跨省市、跨地域从事传销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严厉查禁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传销等传销活动,加强对传销多发区、易发区的整治,严防传销进入学校。全面清理审查《
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后被禁止传销活动的企业,对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规定重操旧业的,要严厉打击。规范传销转型企业和已批准直销企业的营销活动,加强对辖区转型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于曾有过传销行为,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企业重点监控,进行全面检查。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整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区域是商品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商场(超市)、展销会、货物进出口和定点加工企业。对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药、保健品、食品等领域的侵权行为,对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非法出版物、盗版光盘的制售行为以及建材领域的知识产权假冒行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通过整治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全面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和能力。
(五)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各种超范围经营行为,大力整顿出境游市场秩序;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加大“优胜劣汰”力度;强化导游队伍管理,建立健全导游管理网络;加强对星级饭店的管理,严格落实星级标准;加强对旅游区的管理,优化旅游接待环境;整顿一日游市场,提升旅游整体形象;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客运索道、大型机械游乐设备、游船、快艇等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确保旅游安全。通过整治规范旅游企业经营活动,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六)建材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劣质钢材、有毒有害装饰装修材料、国家、省已经淘汰和限制使用的以及获得3C认证和生产许可证的建材产品;加强涉嫌生产、加工、运输、仓储、销售假冒伪劣建材商品的企业、建筑工地及专业市场的监管;加强对实行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建材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违法生产、经销建材行为;严厉查处无产品标准、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化验室合格证(水泥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不执行国家有关行业规章的建材企业;使我市制售假冒伪劣建材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七)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规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积极推进农资管理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农机配件等坑农害农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农资价格的监控和检查力度,坚决制止乱涨价的行为。基本消除违规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不法行为,彻底取缔无照、无证、无标识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查处坑农害农案件,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农资市场环境。
(八)药品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制售假劣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检测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行为;积极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活动;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准入制度;清除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黑窝点;加大对已通过GMP、GSP认证企业的监管力度;继续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开展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强化药品质量抽验,充分发挥监督优势;加强药品广告监管,规范药品广告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