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行政审批报件格式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
省厅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电子政务。按照省厅《电子政务公文处理暂行规定》,将对国土资源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审查报批。为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确保厅电子政务网络正常运行,现就规范行政审批报件格式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实行电子政务是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省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率、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议。通过实行电子政务,逐步实现全省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网上交互式办公,做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受理,审批过程和结果在网上公开,综合与专业统计实现网上直报、汇总,全面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行政审批效率,更方便于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因此,规范行政审批报件格式是确保电子政务网络顺利运行的关键环节、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切实落实省厅对电子政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
二、统一标准,规范格式
根据《
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据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暂确定国土资源厅38项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审批。所有行政审批报件需按以下要求上报:
1、申报方式:到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申报或者在网上申报(暂未开通)。
2、报件要求:所有行政审批报件均需提报纸质文档1套,电子文档2套,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内容、格式应完全一致。纸质文档按照固定的格式、名称、顺序装订(建议用活页装订,不编页码),具体组卷格式见附件。电子文档中,要将所有需盖章文档和图件等资料扫描成JPEG图片格式,并且将所有扫描图件按照纸质文件组卷顺序形成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的运行是厅行政审批工作方式的一次重大转变。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必要的办公设备。要组织市、县具体承办行政审批报件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电子政务公文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尽快熟悉、掌握新的报批方式。2007年2月28日前为过渡阶段,期间纸质、电子报盘两种报件方式并行,可同时受理。2007年2月28日后将统一实行新的格式上报,未按新要求上报的报件省厅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