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整规办(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市级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政府信用,严格依法行政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行政监督,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加强法制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食品安全建设的诸多方面,要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信用法制建设水平。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有关食品安全信用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保障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进行。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信用氛围
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信用宣传活动,形成人人讲信用,人人重信用,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开展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的活动,倡导文明经商,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食品行业协会要积极普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各部门、各行业要在认真贯彻《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通过举办理论研讨、知识培训、法制讲座、技术咨询等各类以食品安全信用为主题的活动,把信用教育与信用实践、信用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和实际效果。
(五)加大科技投入,增加经费保障
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大科技投入,积极参与政府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等手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保障信息资源共享。积极支持和鼓励食品安全信用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科技水平。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
(六)加强企业信用,强化信用基础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进一步提高对信用价值的认识,结合HACCP、GMP和IS09000等认证体系的建设,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及信用风险管理制度,重视培养信用管理人才,加强经营行为自律,把维护自身形象和提升企业价值有机联系起来。
(七)认真抓好试点,分级分层推进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刚刚起步,经验不足,需要进行试点,积极稳妥,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逐步推广。市食品安全协调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选择基础较好的2个县区和2个食品行业和大中型食品企业进行试点,要求试点县区和行业制定具体的试点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摸索经验,逐步推进。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