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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的决定(2006)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4号)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6年12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12月30日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
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条例
》的决定
(2006年12月30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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