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1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3日)废止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乐山市城市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的批复
(2007年1月30日 川价发[2007]33号)
乐山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核定GIS项目测绘成果收费标准的请示》(乐市价〔2006〕255号)收悉,根据你市规划建设局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GIS项目成果的社会效益,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和管理规范有序地发展,确保项目世行贷款资金的偿还及保证GIS项目系统的数据更新、维护运行,经研究,现将你市城市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1∶500全要素黑白地形图收费标准
(一)1∶500全要素(不含地面以下的要素)黑白地形图以图幅为单位提供,价质为:绘图白纸。
收费以格(尺寸:100×100mm)为单位计算,不满半格的按半格计算,超过半格而不满一格的按一格计算。按乐山地形难易类别,平均收费200元/格,每幅5000元。
1∶500图幅标准尺寸:500×500mm 共25格。
1∶500地形图按一式三份提供,需提供1∶500地形图(只限光栅文件)光盘,另交光盘制作费40元/盘。
(二)管线道路建设用图按管线道路长度计算,宽度20米(包括20米)以内按2000元/公里。
(三)批量用图以面积为单位提供,按面积大小,坚持递增递减的原则,实行段计费。
(1)小于1K㎡(含1 K㎡)部份 15000元/ K㎡
(2)小于1K㎡,小于10小于1K㎡(含10 K㎡)部份 10000元/ K㎡
(3)10 K㎡以上部份 5000元/ K㎡
(四)1:500地形图数据更新维护费:用房所购数据如需适时更新,每年需按所购数据金额的15%交纳数据更新维护费(数据具体使用年限由中心与用户以合同形式予以确定)。
(五)用户需提供未测地形图资料的,收费按国家规定测绘收费标准执行。
(六)用户需提供未测地形图资料的,收费按国家现行测绘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