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人力资源投入,建立名牌战略人才保障体系。省教育、人事部门要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战略的需求,调整省内高校、专科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科设置,加快培养市场急需的质量专业人才,制定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配套政策,完善质量专业人才保障体系。要加快培养具有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的企业家队伍,努力培育高素质的技术研发人才和市场营销人才,由省、市政府资助一批企业家参加各类高级管理培训班学习,充分发挥企业家在自主创新、自主创立品牌过程中的核心作用。同时根据企业国际化经营的需要,设立国际人才交流平台,为企业实现国际化的人力资源配置提供便利。
(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名牌产品的保护力度。要认真落实质量与打假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主义。加强生产许可、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市场准入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保障名优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针对名牌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引向深入。特别是要围绕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扶持保护名牌产品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名牌产品积极开展打假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假冒、仿制名优产品,侵害名优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全省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加强宣传和引导,营造有利于名牌成长发展的社会氛围。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新闻报道、名牌产品专栏、名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名优企业创建名牌产品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大力弘扬“重质量、讲诚信、创名牌”的良好风尚,加大对名牌产品和名牌产品企业的推介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名牌意识。各地政府要充分利用质量月、“3.15”等活动,大力宣传质量知识和名牌意识,广泛开展实施名牌战略的宣传和教育,努力提高质量总体水平,引导消费者爱名牌、用名牌;通过名牌论坛、名牌讲座、名牌网络等多种形式,提高名牌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形成一种全社会宣传名牌、保护名牌、发展名牌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实施名牌战略。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进一步提高对质量和名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名牌战略领导小组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实施名牌战略的组织领导。要把质量和名牌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各地各部门在实施名牌战略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目标责任制定期开展考核和奖惩。要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社会力量在实施名牌战略中的作用,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为培育名牌产品做好技术、管理、信息、政策扶持。通过大力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县”和“质量兴企”活动,推动区域质量工作的快速发展,为创立和发展名牌奠定基础。对于在培育扶持名牌方面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导致名牌产品萎缩,甚至侵害名优企业权益、影响企业发展的,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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