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质量立省的意见
(晋政发〔2007〕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质取胜,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山西,现就大力实施质量立省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现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质取胜
(一)充分认识坚持以质取胜,大力实施质量立省的重大意义。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时期,党中央从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和理论基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真正做到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坚持以质取胜。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在省委、省人民政府扩大对外开放,大力招商引资,优化政务环境,推进结构调整,发展“三大企业方阵”、“八大支柱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质量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更加突出。没有质量的经济增长是粗放式的增长,没有质量的发展不是科学发展。大力实施质量立省战略是提高生活质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重要基础,是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缓解能源、资源和环境制约,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措施,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经济实力,应对全球竞争的迫切要求。
(二)正确把握我省质量工作的形势。近年来,省委、省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建立质量责任体系,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质量诚信建设,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广泛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企活动,有力提高了人们的质量意识,有力提高了全省质量总体水平,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但必须看到,目前我省质量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产业质量竞争力不强;二是产品质量水平不高,科技含量低,创新不足,市场竞争力差;三是主体产业外向度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四是名牌发展滞后,名优企业匮乏,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优势不明显;五是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破坏形势十分严峻;六是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不高,工程节能设计创新有待进一步提高;七是服务标准化体系不健全,缺乏行业规范,消费者满意度不高;八是市场经济秩序仍需规范,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质量安全问题时有发生,广大人民群众反响强烈。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阻碍了和谐社会建设进程。因此,必须通过大力实施质量立省战略,加快建立质量工作综合治理和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在战略决策、体制机制、工作定位、执法能力等方面适应加快发展的新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强化质量工作在资源配置、转变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保障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的宏观调控职能,坚持以提高质量优化经济增长,依靠科学发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的矛盾,实现优质发展、安全发展、集约发展、内涵发展、绿色发展、综合高效发展和文明和谐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