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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危房棚户区改造先进城市(单位)的决定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危房棚户区改造先进城市(单位)的决定
(黑建房[2007]7号)


各市人民政府、大兴安岭行署,省农垦、森工总局:
  2006年,我省危房棚户区改造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市(地)政府高度重视,从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工作,扎实推进,圆满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危房棚户区改造年度责任目标。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决定授予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大庆市、七台河市、省农垦总局为2006年度全省危房棚户区改造先进城市(单位)光荣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城市(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其他城市(单位)要认真学习先进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新的一年里,使我省的危房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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