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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先进城市的决定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先进城市的决定
(黑建房[2007]6号)
各市(地)政府、行署:
2006年,各市(地)政府高度重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创造条件,真抓实干,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十项利民”行动的任务目标,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评价。为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授予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佳木斯市为“全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先进城市”。特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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