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第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情况。包括作业场所名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检测数据、接触人数、设备状态、操作方式、工程防护、个体防护情况等。
  3.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和人员、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情况等。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北京市第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普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普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卫生局、市建委、市国资委、市新闻出版局、市药品监督局、市统计局等部门的主管领导。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各级普查机构要在市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方案及市联席会议制定的各项具体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普查任务。
  其中,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普查工作进行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做好各项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各项具体工作措施,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查宣传和对基层普查工作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建立北京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理信息系统,汇总、统计和分析全市普查数据,编写普查工作报告。市卫生局负责协助编制普查表及相关技术文件;组织本系统相关单位和专家为普查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开展普查宣传和培训。市建委、市国资委、市新闻出版局、市药品监督局等部门负责协助完成本系统各项普查工作,组织本系统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培训和普查;督促建筑施工、印刷、药品生产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按要求填报普查材料。市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行业和单位的统计、分类资料,并对普查表进行审批。
  各区县政府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相应的普查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逐级严格审核普查材料,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普查工作方法与保障措施
  (一)工作方法。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报普查信息,经乡镇、街道普查机构和区县普查机构两级进行审核、汇总后,由区县普查机构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其中,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填报的普查信息,由该开发区的普查机构直接进行审核、汇总,并报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市各有关部门对全市普查信息进行统一审核,并将普查工作总体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