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全市社区服务工作,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精神,结合成都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我市社区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城乡统筹,着眼于城乡居民的物质文化和生活需要,着力于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充分发挥政府、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整合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城乡居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和生活需求作为社区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搞好与城乡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服务;坚持城乡统筹,做到社区服务城乡并重,互动互补,社区服务事业城乡同规划、同建设、同推进;坚持协调发展,做到政府公共服务、社区互助服务、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促进社区服务与其他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三)目标任务。到2010年,社区服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在30个重点镇建成社区服务中心,每个社区的办公和公益性服务用房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社区服务手段进一步提高,在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成都高新区范围内建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并投入使用;社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政府公共服务进一步落实,社区自助和互助服务经常化,社会化服务更加规范,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
二、加强和改进社区公共服务
(四)加强和改进社区就业服务。全市所有街道(镇乡)建立劳动保障所,社区建立劳动保障站,实现与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络联网运行。社区就业服务进一步深化,“充分就业社区”达到90%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就业培训率达到90%以上。
(五)加强和改进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快基层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向居家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帮扶服务。妥善安置城市孤老、孤儿。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和帮助城乡居民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