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以法治体、依法行政进程。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建立健全符合省情和体育改革发展要求的体育法规体系。完善体育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加快
体育法治化进程。进一步完善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体育市场管理体系和行政执法队伍,维护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灵活多样、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体育队伍的法律素质。大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程序,减少环节,增加透明度,提高公信力。
不断完善体育工作评价体系。按照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建立健全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导的体育工作评价体系,加强体育工作的综合考核和督查。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把体育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镇、文明村和文明单位的评比考核体系,纳入地方年度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体育工作考核评比办法。适时开展“体育强镇(乡)”、“体育强县(市、区)”、“体育强市”的命名工作,夯实体育工作基础,促进基层体育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进程。
加强区域分类指导。按照全省三大区域的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差别化的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和鼓励政策,激发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推动各地优势互补、协调共进。支持苏南大胆实践,探索新路,在体制改革、设施建设、赛事组织、产业开发等方面先行一步,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头作用。利用苏中承南启北的地域优势,着力推进各项体育事业快速发展,使其在南北互动发展中发挥纽带作用。坚持和完善扶持政策与办法,加大对苏北的支持和指导力度,促进苏北加快发展、迎头赶上。完善南北结对挂钩扶持机制,认真做好体育对口支援工作。鼓励和支持各地在竞赛组织、人才培养、市场开发等方面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和交流,实现双赢,共同发展。
营造良好的体育发展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加强体育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健身、人人参与的浓厚体育氛围,全面提高全民健身意识,使体育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建立和完善体育新闻工作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搭建有效平台,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为体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积极配合办好《扬子体育报》等新闻媒介、专业频道(率)和专栏,努力提高质量,扩大受众面。精心办好江苏体育网,优化结构,丰富内容,活跃形式,扩大影响,使之成为宣传江苏体育的重要阵地和窗口。坚决与体育领域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作斗争,努力维护体育的公正性和纯洁性。积极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发展体育的先进经验,密切友好关系,为事业发展服务。深入挖掘体育内涵,加强体育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体育在传播先进文化、塑造时代精神方面的积极作用和社会功能。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省体育局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按照本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进一步制定专项事业发展子规划,各市、县(市、区)体育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进一步细化本地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监督,结合年度体育工作,逐年逐项分解目标,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对规划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重点工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2008年奥运会后,省体育局将组织力量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必要时对规划目标进行适当调整。
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全省体育系统要大力弘扬十运精神,紧紧抓住江苏体育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自觉增强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顽强拼搏的工作态度,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真抓实干,勇攀高峰,努力开创全省体育工作的新局面。